中卫市7月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21年7月,中卫市共监测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沙坡头区城市水源、中宁县城市水源和海原县城市水源,均为地下型水源;海原县南坪水库,为地表型水源。
(一)监测点位
1、地下型水源:监测地点为中卫市自来水厂、中宁县水务公司和海原县自来水厂汇水口(加氯、除锰前)。
2、地表型水源: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南坪水库。
(二)监测项目
1、地下型水源监测项目为:耗氧量(CODMn法)、氨氮、六价铬、挥发酚、氰化物、铁、锰、铜、铅、锌、镉、汞、砷、硒、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总大肠菌群、钠、铝、菌落总数、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计39项。
2、地表型水源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炭、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甲基汞、四乙基铅共计109项。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标准限值。
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南坪水库地表水水源地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标准限值。常规监测指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总氮不参与评价),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本月沙坡头区城市水源水质为Ⅲ类,各监测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中宁县水务有限公司除锰监测值处于Ⅳ类水平外(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其他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海原县自来水厂水质为Ⅲ类,各监测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海原县南坪水库水源地水质,表1中基本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平(总氮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其它地表水源补充项目、特定项目均达到该标准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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