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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11 来源: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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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新区丽景东街,邮编:755000,电话:0955-7012209。

一、概况

2015年,市环境保护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坚持“全面真实,重点突出;对内与对外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利用干部集中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等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

(三)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我局建立了名为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的门户网站,申领了国家统一CONAC党政机关政务标识,公开我局机构概况和新闻动态。在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环保业务,政策法规,机关党建,宣传教育,专题专栏等6个板块定期发布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在网站政务公开栏发布我局通知公告和环保文件;在网站环保业务栏开设我局建设项目管理、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和行政许可的办事指南和公示情况;在网站政策法规栏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在网站机关党建栏公示我局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在网站宣传教育栏发布环保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群众路线),并在首页位置滚动发布中卫市、中宁县和海原县每日空气质量。

(四)公开环境质量信息。积极开展全市环境质量信息公布工作,环境质量信息通过《中卫日报》、中卫电视台、中卫市党政网和中宁、海原县电视台、党政网以及各县(区)环保局公共网站进行发布,重要环境事件及检测信息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公布。一是整理汇总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基础上以通俗的文字、图表等形式编制中卫市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各类报告中涉及环境空气、地表水、城市饮用水、噪声等相关内容。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审定上报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市政府。二是中卫市环境质量月报及甘宁黄河入境断面中卫新墩水质自动监测周报以简讯形式发布于《中卫日报》等媒体。中卫新墩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通过实时传输发布于中国环境总站官方网站。三是每日通过中卫电视台向广大市民播报当日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状况。

(五)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对35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16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受理、拟审批公示。在政务大厅,对80份建设项目登记表和58份建设项目备案表进行了公开公示,以增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公开和透明。

(六)公开财务工作。我局在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我局2014年度财务决算(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和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包括收支预算总表01、收入预算总表02、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支出预算明细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七)公开行政事务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中卫环保信息》39期,在局网站上发布《2015年中卫市国控重点源名单》等18篇,在局网站上发布《关于印发<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印章和介绍信管理规定>等十一项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5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五、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对于涉及《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排污企业排污状况、守法状况等还未完全公开。二是公开渠道还不宽。除中卫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以及《中卫环保信息》,我局政府信息缺乏链条更长、延伸更深其他有效渠道。

(一)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加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

(三)拓宽公开渠道,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电视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接受监督,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状况、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公开环境违法违规单位、法定代表人名单和违法案件处理、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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