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www.nxzw.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丽景街东街,邮编:755000,电话:0955-7012209。
一、概述
2018年以来,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16号)精神,结合环保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卫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中卫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环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环境信息年度报告制度》《环境信息公开时限制度》《环境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环境信息举报调查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协调制度》《环境信息监督检查制度》《环境信息行政复议、诉讼制度》《环境信息保障制度》《环境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13项制度和《中卫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布局中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公开制度,提升服务效能。
落实“五公开”要求,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明确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不公开、脱密后公开等属性,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中卫市环保”微博、“中卫环保”微信公众号、中卫日报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了《中卫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卫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卫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卫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此外,对《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决策草案进行了预公开,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梳理了全局公共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组织编制并及时更新了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优化简化了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办理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三)发挥平台作用,深化便民服务。
召开全市生态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市林业生态建设局、水务局、国土局出席发布会,新消息报、中卫日报等5家媒体参加了会议。进一步用好管好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视并发挥好新媒体平台作用,主动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通官方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责任落实到人,安排专人负责。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由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登录维护,登录账号密码实行保密制度,发布转发严格实行审查制度。
(四)转变政府职能,主动接受监督。按照中卫市《2018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市环境保护局联合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市草方格环境可持续发展中心在红太阳广场共同开展宣传咨询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承诺签名活动,发放各类环保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开展《让机关干部走出去,把人民群众请进来》机关开放日活动,深入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开展“让机关干部走出来”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我市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监督员、新闻记者、乡镇群众代表和部分企业代表近70人参加。代表们依次参观了蓝丰、华御警示教育基地、黄河流域香山湖水质自动监测站、中卫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及中卫市环境保护云平台3个开放点位,激发了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社会意识,增强了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息公开。
围绕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及时公开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有关责任追究信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截止11月,在中卫日报将31批次147件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环保治理信息。
加强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中卫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中卫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中卫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中卫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中卫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中卫市清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卫市2018年度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及评分标准》《中卫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等8篇各类环境治理文件信息。
(三)环境质量信息。
1、空气质量。全面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截止12月底,通过中卫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向广大市民播报当日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共发365期;编印环境质量月报12期、半年报1期、环境质量报告书1份、环境状况公报一份。
2、水环境质量。积极配合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按月度公开市级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公开水环境管理目标及河湖保护情况、入黄排水沟治理情况。共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和香山湖水质状况月报12期,水质周报52期。
3、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信息。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面积、范围信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红线划定等相关信息。共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方案》1篇、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3份、水源地专项整治方案3篇、水源地专项整治清单4篇,在《中卫日报》公布水源地整治进展情况2期。
(四)环境监管信息。
1、建设项目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批复信息,全本公开批复文件。在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上公示了建设项目225个,其中:报告书项目11个、报告表项目82个、备案表项目132个;排污许可证37个。
2、污染源监测信息。根据自治区确定的2018年环境保护污染源治理工作目标、措施及计划,及时公开污染源治理进展及治理成果,接受公众监督,向社会公布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共发布109期污染源监测信息。
3、环境监管执法信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自行监测信息、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依法公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信用中卫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37篇,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中卫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卫市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中卫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编制了《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检查指导辖区企业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完成了59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每月上报排查表,妥善处置3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今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0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条。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在中卫市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17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发展新媒体、培育新渠道,适应新时代需要,广泛传播正能量,形成舆论传播的主阵地。我局政务微博新浪微博(@中卫市环保)开通于2014年12月,截止目前新浪微博@中卫市环保关注101人,粉丝483人,截止年底统计发布271条微博。我局政务微信公众号(@中卫环保)开通于2018年2月,截止目前腾讯微信公众号@中卫环保共有关注110人,截止年底统计发布326条微信。
(三)通过报刊、电视、新闻网站等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中卫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共发布中卫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发布中卫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单365期。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对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工作受理机构、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依法、严谨、规范进行答复,并通过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截止12月底,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五、政策解读情况
及时发布环境执法监管、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等情况,向社会公众准确传递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直面社会关注焦点热点,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对以中卫市人民政府或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中卫市环境保护局自行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不包括司法解释)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特别对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应当重点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文件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年内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对《中卫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等做了解读。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及时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环境保护法实施、环境监管执法、主要经济带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情况,向社会公众准确传递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回应社会关注焦点热点。发挥好现有网络媒体资源,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监督平台作用,提高环境问题处置效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随时有人接听,群众来访时刻有人接待,环境投诉及时有人受理。2018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84件,案件全部答复办理完毕,结案率达到100%。
七、各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了自治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分解了办理任务,明确了责任事项、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时限。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上报了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由我局承办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号《关于科学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的建议”等9件提案建议都于完成时限前报送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2018年,虽然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方式相对单一,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特别是对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年,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将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在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系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政府网站统一平台的信息录入操作等有关知识,以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微信微博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抓好信息公开主阵地建设,将其打造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提高网站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服务性和便民性。
(三)不断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在巩固和发展互联网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并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是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如环保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环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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