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全国防汛“七下八上”的重要阶段,进入汛期以来,我市降水量明显增加,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排部署防汛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上级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分析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季节性灾害、高温多雨等因素的叠加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等组织安排施工,着重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对隧洞、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造成的不利影响,对排查发现的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隐患,要加强观测和预警,提前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加强办公区、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加强与工程所在地防汛部门的联系,确保信息发布和险情通报畅通,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二要加强工程运行安全检查管理,以水库、淤地坝、水闸、渠道、泵站、农村水电站等水利运行工程为重点,落实各类运行水利工程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加强对挡水、泄水、进水、输水建筑物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监测和巡查检查,密切关注工程运行状况,定期检修维护,遇有极端天气和不利运行工况时,要加密巡查检查频次,重要部位派专人24小时盯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平稳运行。三要加强水利勘测设计等安全检查管理,水利勘测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服务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完善勘测应急避险方案,加强对勘测作业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教育,防范事故发生并做好应急处置。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单位间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四、强化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中卫市水务局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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