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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0-00168
文  号:
卫水发〔2020〕12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标  题:
中卫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水发〔2020〕124号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卫安办发〔2020〕39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两节”(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卫市水务局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水务局2021年“两节”“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降低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成立市水务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指导我市水利系统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刘宏阳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田建文    市水务局副局长

胡文礼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学贤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成  员:田  涛    办公室负责人

丁世龙    水利水保科负责人

芦云花    财务科负责人

孟宪成    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

陈江波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

杨  海    水利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周建强    安质站站长

曹吉平    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服务中心主任

李庭果    河长制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孙治平    黄河管理所主任

何学忠    水利勘测设计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站。田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质站负责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扎实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检查的范围涉及全市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包括所有在建水利工程、投入运行的水利工程、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采取责任主体单位自查、业务监管单位检查、综合监管单位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检查、督查必须要有记录,相关人员要签字确认。自查、检查、督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一)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

1.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水利水保科、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黄河管理所组织对各自批复或承担的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承担起项目主管或建设单位的职责。检查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设立,相关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相关安全培训。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及文明施工方案等。涉及拆除、爆破、起重吊装工程,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时是否按要求编制了专项施工安全生产方案。是否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是否按照要求设置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和闸门、启闭机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危险源辨识上报和隐患排查整改上报情况。

2.已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要加强全市水库、高位蓄水池和河流防洪堤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检查“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各类制度预案制定、编制情况。特别是险工险段要重点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安排抢险。检查国道、省道、乡镇公路和沟道过水路面处安全监控、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降雪结冰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效的重特大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成立抢险队伍,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演练工作,防患于未然。黄河管理所在开展管辖范围内黄河日常巡护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今冬黄河防凌工作。

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塘坝、淤地坝、农村饮水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检查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是否明确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配备专职管护人员。是否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大坝、泄水设施是否正常、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应急预案、监测巡查制度是否编制、制定。人饮水质检测工作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泵站、渠道等水利设施冬季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和机电设备、水利工程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日常维护保养是否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设施维护及运行状况是否及时记录。运行操作规程、调度运用方案是否制定并执行。同时,还要检查值班人员冬季安全用电、用煤、用气等情况。

3.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的安全生产检查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局办公楼、设计院负责对设计院办公楼的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安全保卫值班情况、电气火灾、相关记录是否及时详实。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要求配备、设置,是否按规定检测、并有检测标识,是否对相关器材的使用进行了全员培训,是否组织了相关演练。检查用电安全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等现象,是否存在下班后电器设备没有断电的情况。同时,要加强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4.监管单位的督查

安质站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以上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工作是否有详实的记录、通报,检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后,相关业务或建设单位是否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检,是否有复检记录等。同时对以上各单位具体的检查内容进行抽查。

其它单位,按照年初修编印发的《中卫市水务局安全生产“五定”工作方案》要求和业务特点,做好各自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二)县(区)水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县(区)水务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本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安排好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水旱灾害防御、在建工程建设、水利生产经营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责,及时组织开展检查、自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题。深化安全风险源辨识上报,仔细查找各类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研究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有力抓手。要加大安全投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

(三)严格监管,严厉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因对检查工作不重视,工作敷衍塞责,在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安排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要严格“两节”“两会”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两节”“两会”期间应急预案,做好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前置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

请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水利水保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局办公室、黄河管理所、水利勘测设计院)分别于2021年1月15日前、全市“两会”结束后3日内、2月19日前、3月10日前报送元旦、全市“两会”、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情况报告(含电子版)。每月的检查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附表,把各时段检查整改情况一并统计在内上报。市水务局安质站将综合汇总上报市安委办,并在全市水利系统即时通报工作情况。

联系人:徐雁山、陆生敏

联系电话:7067251

电子邮箱:xuys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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