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定”方案
卫水发〔2018〕100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做好新时代我市“三农”工作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卫党发〔2018〕11号),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奋斗目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河湖水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水利改革得到有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进一步提高;中部干旱带海原三塘、中宁喊叫水、沙坡头香山兴仁高效节水农业发挥效益;贺兰山北麓卫宁段抵御洪水能力大大加强。到2020年底,全市取水总量控制在13.2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以上。黄河中卫段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及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市、县(区)依法依规对辖区符合审批权限的拟建、改建、扩建涉水工程项目取水许可进行审批;严把“三条红线”,对超出自治区核定的初始水权指标的,在审批涉水项目时,项目用水量一律采取水权交易的方式,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加大涉水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涉水项目,一经查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常 军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水政水资源科
责 任 人:张红涛 申志宏 贾志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水资源利用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与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和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沙坡头区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展黄土丘陵沟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坡改梯及坡耕地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封育保护和自然修复。
责任领导:常 军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水保站
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责 任 人:田涛 曹吉平 白兴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开展河湖保护行动。认真落实“河长制”,以岸线管控和水质保护为重点,认真落实各级河长主体责任,建立“一河(湖)一档”,完善并实施“一河(湖)一策”。完成中卫市第一、第三排水沟,黑山嘴沟、腾格里湖等12条市级及各县(区)县级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的制定。强力推进“清河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持续推进黄河卫宁段河道范围内采筛砂石厂、小微企业、渔业养殖企业(户)的清理退出;对沙坡头区崾岘子沟、三个窑沟,中宁县凡儿沟,海原县西河、苋麻河等季节性河道的采砂秩序集中整治;推行净水行动,排查中卫工业园区、中宁石空工业园区、海兴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企业排污口;加快沙坡头区宣和污水处理厂、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等3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沙坡头区第三排水沟市区段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黑臭水体,改善河湖沟道水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田建文
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水政水资源科 黄河管理所
责 任 人:李庭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四)严格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及监督管理。按照环保和排污口设置同级审批的原则,市、县(区)依法依规对辖区符合审批权限的拟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设置进行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力度,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新农村。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入河排污口,一经查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常 军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
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责 任 人:田 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加快推进西海固脱贫引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以黄河右岸中卫市境内七星渠口至泉眼山一带打辐射井群取浅层地下水,通过四级扬水泵站,沿清水河左岸向南铺设管道为中卫市、固原市各受益片区供水。中卫市受益区分为中宁县大战场供水片区、兴仁及喊叫水供水片区和海原县供水片区三个片区,各片区就近从主体工程供水管道引水与现状已有供水工程管网对接进行供水。工程实施后将有效解决中宁县的大战场、长山头、喊叫水、徐套、马塘,沙坡头区的兴仁、香山,海原县的全部区域,共24个乡镇64万人的用水问题。
责任领导:常 军
责任单位:水保站
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责 任 人:白兴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六)加快推进宁夏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工程。宁夏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工程是自治区及中卫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水利工程。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当地群众用水条件,解决项目区水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促进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工程设计受益灌溉面积68万亩,分为沙坡头区兴仁香山片区、中宁县喊叫水片区和海原县三塘片区三个片区。在已完成各片区主体工程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将继续督促和指导两县一区实施各片区田间配套工程,以解决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问题,促进项目区的乡村建设。
责任领导:常 军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水保站
责 任 人:张红涛 申志宏 贾志林
完成时限:主体工程2018年12月31日
(七)强化水资源有效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工农业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鼓励中水回用,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禁止新建高耗水低效益项目,减少水资源消耗。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3.2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4%和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全部100%达标。
责任领导:常 军
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责 任 人:曹吉平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八)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从意识、行业、措施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重点实施好四大节水行动,以点带面、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市区达到95%、县城达到92%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市区控制到11%、县城控制到12%以内,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背景值外)达标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常 军
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责 任 人:曹吉平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九)全面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质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营性水利工程水价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分类水价普遍实行。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农业水权制度健全,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完成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农民用水组织健全、运转高效;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用水方式有效转变,水肥药一体化技术集成发展,现代农业节水制度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
责任领导:张彦龙
责任单位:水利水保科
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责 任 人:丁世龙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强化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源与节流齐抓,深挖农业节水潜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优化用水结构,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大力推进以滴灌、微灌、喷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配套激光平田,测土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实现灌溉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责任领导:张彦龙
责任单位: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责 任 人:杨海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全系统乡村振兴战略按期推进,成立由市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各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水保科,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系统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作。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对行政区域的工作负总责。各县(区)要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健全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年度计划,定期向市水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资金筹措。市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水务局要抓住政策机遇,积极谋划,提前准备,争取上级对口项目资金,同时,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积极争取县(区)人民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水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市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把时间节点,督促各项工作按期落实;各县(区)水务局要盯住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工作任务,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按期完成乡村振兴战略既定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县(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作的指导、支持,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进行全市通报,并督导责任主体抓好落实整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