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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1-00018
文  号:
卫水发〔2021〕2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标  题: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水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水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卫水发〔2021〕21号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掀起“三个大会战”高潮,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中提供可靠的水利支撑,现将《2021年全市水利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水务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市水利工作安排意见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建设先行市的关键之年。做好2021年水利工作,要在市、县(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水利厅的关心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砥砺奋进破难题,凝聚合力谋发展,强基固本守底线,改革创新增活力,从严治党树新风,切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卫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全力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再掀新高潮、水利行业强监管再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确保中卫现代水利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14”“9.18”“1.03”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六字”中央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四定”原则,深度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1234567”工作思路,以黄河大保护大治理为中心,以深化河湖长制为龙头,大力实施“四水同治”,持续加大“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加快构建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体系,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年全市用水指标控制在12.8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2.5%和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年度向香山湖、腾格里湖、天湖、中央大道水系等湖泊补水不少于3000万立方米,向照壁山水库补水2550万立方米;全市293家取用水户下达用水量10226万立方米;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治理度达到55%;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586套,对取用水户计量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地表水超载整改销号任务;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存量动态清零;扎实推进黄河中卫段河道及滩地整治,黄河中卫段水质实现II类进出。将黄河堤防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卫宁北山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黄河右岸重点山洪沟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在建项目抓进度,落地项目抓开工,竣工项目抓管理,谋划项目抓前期”的原则,一是及时完成《中卫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黄河中卫段生态保护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卫市“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等中长期水利规划的编制。二是谋划好“十四五”期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围绕国家项目投资方向、可行性大的水利建设项目,尽快编制项目的可研报告并报批,争取在项目竞争性评审中能够获取到更多的国家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抓好宁夏清水河综合治理项目、黄河流域中卫市段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沙坡头区宣和镇壮大村集体经济养殖基地供水工程、中宁县大战场镇片区城乡供水水源替换工程、海原县三河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43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督促合作企业加快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大力推进西线引水工程,保障生态用水,加快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等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五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海原县尽快完成“两评一案”,争取在上半年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下半年按计划实施。沙坡头区、中宁县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底完成初设批复等工作。六是市水务局做好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南北干渠及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中宁县要做好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中宁县河北水系连通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高效节水灌溉、盐碱地改良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七是成立中卫市黑山峡河段开发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自治区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完成2021年度项目建议书阶段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规划制定库区移民安置方案、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临时工程建设生活用地规划以及南长滩历史文化名村及文物古迹保护处理意见;完成项目淹没区域通讯基础初步规划设施建设。

(二)强化“三个大会战”任务落实。一是按照《全面打响生态保护大会战 推动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做好中卫工业园区、治沙林场、香山林场、西郊林场、蒿川林场、市林场6个片区的绿化供水,为生态保护、植绿增绿提供用水保障。环香山地区生态经济林,通过西线供水沙坡头片区、中宁县喊叫水片区工程以及维修、改造水库等工程措施保障供水。国省主干道两侧林带根据就近、就地原则接入原有的高效节水灌溉系统。二是从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保障黄河安澜、加大河湖沟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年度向香山湖、腾格里湖、天湖、中央大道水系等湖泊补水不少于3000万立方米,向照壁山水库补水2550万立方米。三是主动对接在中部干旱带谋划开工一批生态修复水利建设项目,争取项目尽早落地中卫。

(三)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日常检查制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监测、监理和设施验收等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采取遥感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二是按照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持续开展项目排查、违法违规图斑现场复核、问题认定和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完成集中整治、“回头看”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淤地坝除险加固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海原县关桥乡贺堡、树台乡大岘、树台乡红井、中宁县车门沟上游4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中宁县柴塘子、苋麻沟2 座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平方公里。四是实施压砂地生态修复工程。对25度以上压砂地全部退出,进行自然修复;对15度—25度之间的因地制宜,坚持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对15度以下需要退耕修复的,坚持人工修复,改种枸杞、金银花等留床作物。

(四)强化水资源监管。一是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尽快完成中宁县、沙坡头区地表水超载整改销号工作。严格按照黄委会、水科院编制的《中卫市水资源超载综合治理技术及工作方案》整治要求,积极开展地表水超载治理工作,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建设水资源在线监测平台,升级改造取水工程计量设施。沙坡头区、中宁县分别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360套、226套,对取用水户计量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建立水资源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取用水户水量数据的在线实时监测,实现水量数据在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数据共享。三是强化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大力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办理工作。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办理,在7月1日前完成所有纸质证照换发工作任务。四是继续有序开展自备井封停工作,基本实现自备井封停应封尽封。五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取用水计划管理,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强化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环节,进一步促进新增项目用水合理配置,严格执行取用水总量和耗水强度双控的要求。六是深入推进取水工程核查。市水务局重点对92家取水设施核查发现的三大类问题的取用水户抓好限期整改,各县(区)要按照时限完成辖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整改的审核工作任务。七是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水利部反馈中卫市超计划用水问题取用水户,“一户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按要求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

(五)强化河湖监管。一是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基础工作,提高河湖长履职能力。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筹划召开2021年总河长会议,制定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贯彻宁夏河湖长制履职细则及报告述职制度,压紧压实责任,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二是创新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发挥好“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提升河湖管理法制化水平。统筹推进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边整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措施,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充分利用自治区河湖管理信息平台系统,逐步形成“天上看、地上查、河上巡、网上管”的立体化监管体系。推进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确保排查出河湖岸线利用项目得到规范整治。三是扎实推进黄河中卫段河道及滩地整治。指导县(区)开展黄河中卫段河滩地属性及种植类型分类调查、河道建(构)筑物调查、河道堤防外1公里内排污企业情况调查;开展河道违规附着物清理整治,完成河道治导线以内高秆作物、相关建筑物的清理及河道范围内垃圾清理,完善重点项目及取水口相关手续;依法规范河道滩地的种植利用,执行河滩地禁种、限种政策,实施退滩还河,自然生态恢复。四是持续开展重点河(湖)沟道水质监测。对全市国控、区控及市级河湖长管理范畴的河(湖)沟道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全覆盖,确保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IV类以上,黄河中卫过境段水质实现II类进出。五是持续推进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价,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督促县(区)按照示范河湖建设方案,积极争取项目,争取每个县(区)建成1条(处、段)美丽示范河湖。

(六)强化节约用水监管。一是做好2021年全市12.88亿立方米用水指标的科学调控。二是协同中国水科院等课题单位全力推进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积极做好各项专题的总结验收及各项典型经验、案例的成果梳理,集成推广创新西北典型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关键节水技术的应用,打造宁夏节水型社会省级示范区升级版。三是统筹县(区)及相关部门全方位推进节水型载体创建,谋划创建一些有特色的节水型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等。挖潜农业节水,适时引导压减农业高耗水作物种植,严格限制淘汰高耗水工业产业发展,提高污水处理循环回用,力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营造全域全员全行业节水格局。四是按照《中卫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坚持“节水优先”,大力宣传“四定”水资源管控措施,把节约用水理念融入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大局中。五是充分发挥节水创新试点成果,积极争取自治区节水治污项目资金,将宁夏沙坡头景区及沙漠星星酒店和中卫一中污水雨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合同节水试点项目落地实施,有效提升非常规水循环回用。六是及时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数据整理分析,核实全市水资源相关考核指标数据,为市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七是积极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为中卫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水利支撑。

(七)强化各业供水监管。围绕“供水服务提升年”活动的开展,统筹生活生产生态各业用水需求,推进骨干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综合工程、调度、调蓄等措施,科学调配水量,全面保障全市160万亩农田灌溉。实现骨干渠道末级渠系全面监管,严格落实灌溉工程三级风险防控责任,确保农田供水安全。采取提前开灌、错峰补灌等措施,落实香山湖、腾格里湖、天湖、中央大道水系等湖泊湿地生态补水,有力维护生态绿洲生命健康。积极与甘肃省白银市兴电工程管理局协调,做好香山、兴仁地区供水保障。

(八)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压实责任,确保全年安全度汛。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雨情、水情、汛情、灾情的及时传递,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组织开展水情旱情监测研判,做好洪水调度预报。二是未雨绸缪,及时修编完善预案。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实际情况,及时修编《中卫市防汛工作预案》《中卫市抗旱工作预案》《中卫市黄河防凌工作预案》,编制《中卫市城市超标准洪水工作预案》,全力做好防御洪水应对准备。三是提前准备,做好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各县(区)按照人员变化及时变更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核查水旱灾害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及抢险机械配备情况;补充水旱灾害抢险救灾物料,组织对应急抢险设备进行调试维护,确保险情发生时设备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九)稳步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任务。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水务一体化,协调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汇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共识,尽快启动峡门水库供水工程后续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第三方对峡门水库大坝、泵站和管线进行工程勘察及安全鉴定进度,争取尽快提交成果。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水权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全域全员全行业节水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发〔2020〕55号),制定市区城市供水水价调整方案,全力推进水价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巩固扩大水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用水管水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用水提质增效。

(十)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毫不松懈狠抓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中卫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落实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抓好中卫黄河大桥东段1.2公里堤防达不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黄河右岸七星渠口5#6#人字垛塌陷、对野外勘察测量人员安全教育不经常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三是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制度,对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等重点水利工程实施安全监督巡查检查。进一步加强水库、堤防、淤地坝、水闸、泵站、农村人饮等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四是抓好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汛期、“五一”、开斋节、古尔邦节、“十一”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应急值守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具有行业特色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及时汇总上报风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整改、“两个清单”等信息。

(十一)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一是加强中宁县喊叫水现代化生态灌区工程等项目的质量监督,做好项目划分确认等工作。二是对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等在建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印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确保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职,工程质量得到保障。三是做好马家塘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项目的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论及验收结论的核备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及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水务局及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发扬“三牛”精神,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水利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全力推进。各县(区)水务局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市、县(区)党委、政府2021年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采取时间倒推、工期倒排、任务倒逼的办法,制定周密可行的实施计划,盯人盯事盯任务,在落实的成效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以硬措施确保硬任务按期完成。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水利水保科要建立重点工作台账,督导县(区)水务局抓好辖区重点任务落实,及时统计工程建设进度;局办公室要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及时掌握局属各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和职级晋升、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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