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水务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中卫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在开展水利行业日常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市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周五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水法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
(二)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一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宣传主题,精心制作了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彩页和印有水法律法规宣传知识的纸杯,同时设置宣传台,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册,纸杯2000多个,宣传效果显著。二是利用机关院内电子屏幕、拉条幅、挂海报等形式常态化的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在水务局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三)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干部周一、周五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全面系统的制定学习计划,并按照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要求,将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学用并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得到严格落实。
(四)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一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与全局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述法工作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之中。二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抓好落实。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水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权责清单管理持续深入。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编办要求,分两批将我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权责清单需增加、取消、下放、合并或变更行政职权的,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调整,确保清单责任必须尽、清单之外无权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推进权力“瘦身”、服务“强身”和电子证照办理。截至2021年十月底,累计换发电子证照39件,办理行政审批件47件(取水许可18件,防洪影响评价20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件)。
(六)积极主动作为,严查水事违法行为,持续加强黄河“四乱”整治。一是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在辖区内大力开展水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2021年先后对企业执法督导检查12次,依法查处金土木酒店,西郊林场,宇光能源等企业超许可用水违法行为,按程序依法下达了《关于缴纳超许可取用水整改的通知》和《超许可取用水立案的通知》,严格执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违法企业分别处以2万元人民币罚款。行政处罚,执法依据充分,执法程序合法,处罚合理、三家企业处罚执行到位。二是按照水利厅统一部署,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整治。4月23日,我局联合市税务局,对未缴纳水保补偿费的生产建设单位开展了集中约谈,通过集中约谈,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单位承诺按时完成整改。全市共召开集中约谈会3次,约谈企业41家,召开推进会7次,4月27日- 29日,我局联合市税务局对各县(区)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进度滞后的生产建设单位按期整改。根据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5月7日,我局向两县一区下发了《关于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全市开展专项督查共计10次,下发整改通知60份、督办函15份。三是加强黄河保护,强化黄河河道、滩地综合治理。开展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整治。全市认真开展黄河中卫段滩地排查摸底,摸清了“地、物、人、水”的底数,共投入人工7300余人次、机械2580余台次,清理河滩地秸秆及杂草5万多亩,移除黄河中卫段河道内河滩地苗圃、果树共1874亩。完成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列入黄河宁夏段河道建设问题整治台账中涉及中卫市138个问题和2处居民居住点的整治,目前已全部建立整治验收销号台账,并上报自治区水利厅。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对水利部、自治区河长办2021年暗访反馈确认的43个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完成33个,10个正在整改,市、县(区)自查问题96个全部完成整改。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土保持专项整治“三项制度”。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纪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全年整理行政执法卷宗3套。
(八)深化“平安中卫”建设。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卫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我局按照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制定了《中卫市水利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信访、拖欠工资、安全生产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单位。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的经常化、规模化、制度化,切实做到矛盾问题不推诿、不扩大、不上移,实现信访积案“清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发展环境。按要求向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中卫市水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计表》,并撰写了《中卫市水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总结》。
(九)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编制了《中卫市水务局2021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通过对工程建设、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违反水利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政令等各种突出问题的全面梳理摸排,建立台账,分类集中整治,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报送《中卫市水务局扫黑除恶线索汇报表》,《中卫市水务局2021年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重点》。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优化水利行业从业行为,水利行业乱点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扫黑除恶成果进一步巩固。
(十)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我局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形成了《2021年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等各类报告总结4份,填写上报《中卫市水务局普法工作情况统计表》、《中卫市水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计表》等各类报表20余份。制定了《中卫市水务局2021年行政执法机关案卷评查活动方案》《中卫市水务局2021年行政执法机关案卷评查活动方案》等方案。按照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法制档案的检查要求,完成了2021年政府法治档案以及2021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档案的归档与检查。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在依法治市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方式老套,宣传渠道单一,宣传范围狭窄,仅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二是执法人员较少、专业素养较低、执法设备不足。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形式和日趋严格的执法要求,执法工作开展稍显力不从心。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着力开展“八五”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在水利领域宣传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以及深入宣传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及普法释法融入政府法治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业务、思想政治教育、廉洁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深化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完善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制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六)继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考核办法,以适当形式公示。
中卫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