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放沙坡头区水资源管理审批权限的通知
卫水发〔2022〕63号沙坡头区水务局:
为规范沙坡头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着力推动用水权改革走深走实。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宁水资发〔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年取地下水100万立方米以下及年取地表水300万立方米以下工业、城市生活、生产用水的审批权限下放你局。请你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沙坡头区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审批权力,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水要求,推动沙坡头区水资源高效集约节约利用。
中卫市水务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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