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中卫市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2〕16号)及中卫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中卫市中宁县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工程、中卫工业园区照壁山水库项目“挖湖造景”突出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中宁县委和县政府、中卫市水务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
整改目标: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在已经补充完善规划审批手续和用地审批手续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办理北滩渠取水许可证,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控制年补给水量94.9万立方米,完成中宁县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工程、中卫工业园照壁山水库项目“挖湖造景”突出问题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按照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工程“挖湖造景”突出问题整改要求,细化问题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北滩渠取水许可证。
(二)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优化补水方式,减少黄河补水量。通过北滩渠向亲河湖雁鸣湖补水57万立方米/年,中宁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中水管道补水37.9万立方米/年,总控制年补给水量94.9万立方米。
(三)依法依规办理照壁山水库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用地手续;建设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掌握水库水质;新建水库管护人员生活集污设施,防止水体污染;改造维护泵房设备设施,做好噪声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做好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四水四定”,严禁审批、建设违法违规涉水项目,杜绝“挖湖造景”问题发生,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宁县水务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中宁县北滩渠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21年12月报自治区水利厅备案,并通过初审。2022年10月21日,自治区水利厅向中宁县北滩渠管理所颁发了取水许可证。
(二)2022年5月20日,自治区水利厅下达了《准予中宁县水务局北滩渠和长鸣渠灌域农田灌溉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2]92号),同意项目以黄河水作为取水水源,利用北滩渠引水,主要用于中宁县宁安镇和鸣沙镇12个行政村、中宁县林场和良繁场农田灌溉及亲河湖雁鸣湖生态补水,生态补水65.24万立方米。
(三)2021年3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同意宁夏中卫市单梁山(照壁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取得了照壁山水库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21年12月31日,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取得了照壁山水库用地手续;同时组织建设了水库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可实时监测水库水质;新建了水库管护人员生活集污设施,可有效防止水体污染;改造维护了泵房设备设施,进一步控制了噪声污染;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做好了水库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全面落实“四水四定”,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方案》,中宁县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关于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及两个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了涉水项目规范审批和建设,坚决杜绝了“挖湖造景”问题的发生。
四、验收情况
(一)中卫市中宁县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工程“挖湖造景”突出问题整改验收情况
2022年11月17日,中宁县水务局组织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等相关部门及专家参加,对中宁县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工程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2022年11月22日,中卫市组织市发改委、生态环境、水务、自然资源等单位代表,聘请有关专家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
2022年12月1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中卫市中宁县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工程“挖湖造景”突出问题进行了验收销号。
(二)中卫工业园区照壁山水库项目“挖湖造景”突出问题整改验收情况
2022年11月8日,中卫市水务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及听取汇报的方式对中卫工业园区照壁山水库项目“挖湖造景”突出问题进行了验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了各项措施,提供的资料完整,整改成效明显,完成了整改任务,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2022年12月1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中卫市中宁县亲河湖雁鸣湖水系连通工程“挖湖造景”突出问题进行了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955-7011559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街129号
中卫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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