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

中卫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清水河河长王伟巡查清水河

2018-03-15 来源: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314日,中卫市委常委、副市长、清水河河长王伟带领市环保、水务等部门负责人对清水河中卫段开展巡查调研,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县(区)水务局、河长办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县(区)辖区内巡查调研。 

  王伟一行先后到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调研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出厂水水质、水量及湿地规划建设情况;实地察看了苋麻河、中河入清水河入河口治理;清水河海原县与同心县交界断面水质状况;清水河中宁县轿子山林场已清理整治的2处养殖场;清水河卫宁山河桥、泉眼山入黄河口断面水体水质状况。巡查期间,市河长办对清水河中卫段2月份水质监测情况做了汇报,两县一区相关负责人分别对本县(区)辖区内清水河污染源排查整治及下阶段计划治理情况作了工作汇报。 

  王伟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坚持源头治理的理念,尽快摸清本辖区清水河水质底数,把好水体水质“入出关”,科学研判水体水质,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既要加强源头管控,把清水河工程治理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等工作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设立河界界桩或界碑、河长公示牌等标识,又要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分类施策,集中开展河道内乱建、乱采、抢栽抢种和侵占水域岸线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河道水体水质达标,河道恢复原貌。市河长办要坚持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规范合理的监测制度,每月两次检测频次,找准水质不达标原因,开出“药方”,“按方吃药”。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河长制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措施,确保清水河水质达到自治区2018年水质考核目标。 

  中卫市水务局 杨成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