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20日,中卫市水务局邀请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专家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中卫市利民桥项目、宁夏华严33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海原县村级光伏扶贫二期16.2MWP工程项目等1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具体行动,监督检查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力推进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在监督检查中,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及水保监测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抓紧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二是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控红线,减少施工扰动,做好各项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监测职责,配合建设单位管理和指导施工企业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及时提醒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开展工作;四是对即将完工的项目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准备工作;对已完工的项目加快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程序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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