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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3-0006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标  题:
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中卫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开展水利行业日常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周五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

(二)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一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宣传主题,精心制作了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彩页和印有水法律法规宣传知识的纸杯,同时设置宣传台,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册,纸杯2000多个,宣传效果显著。二是利用机关院内电子屏幕、拉条幅、挂海报等形式常态化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在水务局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综合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同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及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卫发改发〔2022〕163号)要求,对现有文件进行清理,并上报了《中卫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清理工作报告》。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年内重大决策事项共计三项:中卫市水价改革项目、中卫市用水权改革项目、中卫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上项目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程序依法决策。

(五)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一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与全局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述法工作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之中。二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抓好落实。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水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权责清单管理持续深入。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编办要求,分两批将我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权责清单需增加、取消、下放、合并或变更行政职权的,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调整,确保清单责任必须尽、清单之外无权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推进权力“瘦身”、服务“强身”和电子证照办理。截止2022年十月底,累计换发电子证照65件,办理行政审批件55件(取水许可24件,防洪影响评价17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4件)。

(七)积极主动作为,严查水事违法行为。一是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在辖区内大力开展水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行政检查100余次,水事违法案件14起,依法查处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庆输油气分公司、宁夏储备粮中卫储备库(有限公司)、中卫市阳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企业于2021年超许可用水行为。

(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自治区、市“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土保持专项整治“三项制度”。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纪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

(九)深化“平安中卫”建设。我局按照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制定了《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水务局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报告》。通过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信访、拖欠工资、安全生产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单位。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的经常化、规模化、制度化,切实做到矛盾问题不推诿、不扩大、不上移,实现信访积案“清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发展环境。按要求向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中卫市水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计表》,并撰写了《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编制了《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通过对工程建设、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违反水利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政令等各种突出问题的全面梳理摸排,建立台账,分类集中整治,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报送《中卫市水务局扫黑除恶线索汇报表》《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总报告》。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优化水利行业从业行为,水利行业乱点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扫黑除恶成果进一步巩固。

(十一)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我局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形成了《中卫市水务局关于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情况报告》《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水行政执法人员自查报告》《中卫市水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中卫市水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2年工作计划》等各类报告及工作方案,填写上报《习近平法治思想整改情况统计表》《中卫市水务局普法工作情况统计表》《中卫市水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计表》等各类报表20余份。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在依法治市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方式老套,宣传渠道单一,宣传范围狭窄,仅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二是执法人员较少、专业素养较低、执法设备不足。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形式和日趋严格的执法要求,执法工作开展稍显力不从心。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着力开展“八五”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在水利领域宣传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以及深入宣传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及普法释法融入政府法治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业务、思想政治教育、廉洁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深化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完善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制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六)继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考核办法,以适当形式公示。

(七)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自治区、市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明年工作的有关要求,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中卫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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