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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3-0023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中卫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卫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中卫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开展水利行业日常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根据《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卫法发〔20232号)《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周五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水法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次,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11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

(二)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今年3月20日-3月24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宣传主题,我局精心制作了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彩页和印有水法律法规宣传知识的纸杯,同时设置宣传台,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二是利用机关院内电子屏幕、悬挂条幅、海报等形式常态化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在全系统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三是配合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线上考试,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考试线下考试,各项考试取得了优异成绩。四是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八五”普法学法笔记进行了检查,对市水务局“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中期总结。顺利完成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任务。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综合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同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有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向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清理情况。同时,按照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有文件进行清理,并上报了《中卫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及《中卫市水务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表》。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年内,市水务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继续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一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与全局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述法工作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之中。二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抓好落实。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截至目前,审批颁发取水许可证3件,防洪影响评价30件,水土保持方案34件,均在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内完成。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及“智慧监管”,加强行政审批后监管、日常执法监管,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对“互联网+监管”的监管事项清单重新进行梳理排查,新增认领监管事项7项,监管事项增至38项(2022年是31项)。截至目前,已完成19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监管系统,覆盖率50%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中卫市水务局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县(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一是今年,市水务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中卫市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积极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2次,组织参与司法局组织的线上线下考试3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公示,加强全过程记录执法设备配备及平台建设,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过程中的作用。今年针对清水河无证取水违法案件处理过程中,专门聘请律师协助进行法制审核。

(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是贯彻落实《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三是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在辖区内大力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行政检查10余次,水事违法案件2起,依法查处河南灌区渠道供水工程超许可用水以及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违规取水等违法行为。以上案件均无行政复议。四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责任确定的相关制度,明确各科室、各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并积极落实。积极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有责必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市水务局今年来无行政复议、无民事诉讼案、无行政协议纠纷案。

(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

(十)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为了及时稳控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卫市水务局制定了《中卫市水务局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能力和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全市各级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一)深化“平安中卫”建设。我局按照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通过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信访、拖欠工资、安全生产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单位。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的经常化、规模化、制度化,切实做到矛盾问题不推诿、不扩大、不上移,实现信访积案“清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发展环境。按要求向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中卫市水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计表》,并撰写了《中卫市水务局2023年平安中卫建设工作总结》以及《中卫市水务局安全稳定突出风险隐患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十二)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形成了《中卫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中卫市水务局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中卫市水务局2023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中卫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三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中卫市水务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等各类报告及工作方案,填写上报《中卫市水务局普法工作情况统计表》《中卫市水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计表》等各类报表20余份。顺利完成司法局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三方案”考核、“八五”普法中期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查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方式老套,宣传渠道单一,宣传范围狭窄,仅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二是执法人员较少、专业素养较低、执法设备不足。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形式和日趋严格的执法要求,执法工作开展稍显力不从心。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着力开展“八五”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在水利领域宣传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以及深入宣传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及普法释法融入政府法治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业务、思想政治教育、廉洁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深化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完善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制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六)继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考核办法,以适当形式公示。

(七)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自治区、市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明年工作的有关要求,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中卫市水务局          

  202311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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