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文明执法,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行政执法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应用好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通过开展柔性执法,正确处理行政柔性执法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积极主动作为,严查水事违法行为。一是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在辖区内大力开展水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二是2024年行政检查10余次,水事违法案件1起,依法查处宁夏香岩产业集团违规取水违法行为,无行政复议。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土保持专项整治“三项制度”。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中卫市水务局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县(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一是今年,市水务局与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中卫市水行政联合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积极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2次,组织参与司法局组织的线上线下考试2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公示,加强全过程记录执法设备配备及平台建设,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过程中的作用。今年针对清水河无证取水违法案件处理过程中,专门聘请律师协助进行法制审核。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是贯彻落实《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三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责任确定的相关制度,明确各科室、各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并积极落实。积极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有责必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市水务局今年来无行政复议、无民事诉讼案、无行政协议纠纷案。
(六)行政执法装备与人员情况。一是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和配置的通知》(水政法[2000]254号)文件要求,多方筹措资金采购基本行政执法装备。目前行政执法装备有专用执法记录仪3台、行政执法专用摄像机1台,行政执法专用照相机1台。全部为必配装备,无选配装备。二是市水务局通过行政执法证申领考核领取执法证的人员有24人,取证人员占本单位人员数比例为45%。
二、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水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用法环境,确保依法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内设业务部门、法制机构和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推进本系统柔性执法工作。
(二)提高执法能力。根据水利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力争下一步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水利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培训。
(三)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渠道,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局柔性执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水行政执法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中卫市水务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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