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潘红霞、焦兴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黄河(中宁段)纳入黄河中卫市三期治理工程进行治理砌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 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黄河宁夏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的整体规划,经与自治区水利厅对接,已将黄河中宁县段左岸黄羊湾段、金沙沟段、石空湾段、黄庄段、童庄段、立新段、高山寺段、新渠稍段;右岸:泉眼山段、田滩段、营盘滩段、上滩段全部列入黄河宁夏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中,设计单位已完成了宁夏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8月7日,水利厅组织专家以及各市、县(区)相关负责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正在按照审查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水务局 0955-7011559
中卫市水务局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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