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批准结果信息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6/2021-00028
文  号:
卫水审发〔2021〕2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18日
标  题:
中卫市水务局关于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中卫市水务局关于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卫水审发〔2021〕21号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审批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宁公建函〔2020〕676号)收悉,我局组织对《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公路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2020年11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109号文批复了项目可研报告,线路起点始于西部云基地东北侧、镇罗至照壁山公路与广申大道交叉口,终点止于内蒙古阿左旗县道X044,路线全长8.865公里。全线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置桥梁3座,涵洞18道,平面交叉1处。

工程总占地25.2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02公顷,临时占地9.26公顷。建设期挖方8.02万立方米,填方19.95万立方米,借方14.73万立方米,余方2.80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6884.4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551.17万元。工程于2021年1月开工,计划2021年12月底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建设不单独设置取土场和弃渣场。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定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28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项目区地处生态脆弱区,工程建设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和监测方法。

(七)同意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为517.8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5.28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批复的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向市水务局和沙坡头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工程监理代监,主体工程监理在施工期间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义务。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不得在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取料。

(六)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和落实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相关资料报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局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及时组织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中卫市水务局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