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水务局关于注销宁夏科豪陶瓷有限公司等79家单位取水许可证决定书
卫水审发〔2021〕63号各有关取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应注销的取水许可证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宁夏科豪陶瓷有限公司等79家取用水单位的79套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自治区水利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刘梓凌
联系方式:0955-7067255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129号
中卫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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