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水务局关于宁夏华夏泰瑞石膏制酸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取水许可证注销的决定书
卫水审发〔2022〕5号各有关取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用水权改革工作要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用水户不再办理取水许可证,统一实施用水计划管理,现对宁夏华夏泰瑞石膏制酸有限公司等18家取用水单位的18套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自治区水利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刘梓凌
联系方式:0955-7067255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129号
中卫市水务局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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