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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2-0019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标  题:
中卫市水务局关于移交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中卫市水务局关于移交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沙坡头区水务局:

为全面规范沙坡头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着力推动用水权改革走深走实,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宁水资发〔2021〕8号)文件要求,要依法依规移交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对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取水许可证,按照审批权限,将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移交至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部门,同时,梳理移交清单,完成移交工作,并予以公告;对已许可取水但未核发取水许可证的,按照审批权限,将已批复的取用水项目移交至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核发手续,我局已下发《关于下放沙坡头区水资源管理审批权限的通知》(卫水发〔2022〕63号),将年取地下水100万立方米以下及年取地表水300万立方米以下工业、城市生活、生产用水的审批权限下放你局,同时,我局对取水许可证进行认真梳理,经梳理,沙坡头区辖区内地下水取水量小于100万立方米的用水单位(个人)共有57户由我局办理了取水许可证,2户由我局批复暂未核发取水许可证。

现按照审批权限将57套取水许可证、2项未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项目移交你局。请你局按照调整后的审批权限,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沙坡头区辖区内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向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同时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审批权限为移交你局的取水许可证办理延续、变更手续,由我局批复但未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项目移交至你局办理取水许可证核发手续,确保取水许可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取水许可证移交清单  


中卫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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