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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0820
文  号:
验收回执〔2023-1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标  题: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金信110kV 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金信110kV 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验收回执〔2023-17〕号

                             编号:验收回执〔2023-17〕号

报备申请单位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华能金信光伏函〔2023〕1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42370)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13日

水土保持

监测单位

深圳市源远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宁夏蓝能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

   0955-7067292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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