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沟路(宁钢大道以东)路面维修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3-23〕号
报备申请单位 |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 申请文号 | 卫交函 〔2023〕73号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北京东州金潞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dongzhoujinlu.com/nd.jsp?id=326&groupld=-1)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17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无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北京东州金潞科技有限公司 | ||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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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0955-7067292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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