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沙坡头-穆和33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3-24〕号
报备申请单位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申请 文号 | 宁电建设 〔2023〕127号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网站 (http://www.hw-xf.com/)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 | ||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 附:宁夏沙坡头-穆和33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 ||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0955-7067292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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