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二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5-03〕号
报备申请单位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申请文号 | 西北管道函〔2025〕4号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94978)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7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北京华夏山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5年3月4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0955-7067292 |
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宁水规发〔2023〕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核查对象从已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生产建设项目中抽取。对存在“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被举报自主验收存在问题、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或隐患”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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