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4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5-05〕号
报备申请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 | 申请 文号 | 宁公管卫函〔2025〕11号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11370)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 | ||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 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4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 ||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5年3月28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0955-7067292 |
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宁水规发〔2023〕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核查对象从已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生产建设项目中抽取。对存在“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被举报自主验收存在问题、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或隐患”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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