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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6-0004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标  题:
宁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南华山保护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宁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南华山保护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6〕4号

报备申请单位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申请文号

宁南管函字〔2026〕3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

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23日

水土保持

监测单位

宁夏创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宁夏博源合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6年5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

0955-7067292

    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宁水规发〔2023〕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核查对象从已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生产建设项目中抽取。对存在“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被举报自主验收存在问题、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或隐患”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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