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水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中卫市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15 来源:中卫市水务局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水务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文萃南路,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7268。

一、概况

2015年,市水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完善机制,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完善制度,注重规范。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重大信息报送、信息领导审核签阅、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同时,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程序,规范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

(三)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的要求,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完善我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编制了本单位的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此外,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2015年,我局公开发布党务政务信息126条,主要涵盖我局日常工作的考核评价、工程建设管理、财务信息、水资源管理、防汛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组织人事、党群工作、水政执法等。

(二)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中卫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及机关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年度内,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各类督查督办工作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办理区市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30件,均已公开,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同时,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5个,督查各类重点生产建设项目77项;查处水事违法行为9起;办理市长信箱24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对政府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有关精神,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水务工作的特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在便民服务中的功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