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由中卫市水务局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中卫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中卫市水务局同意,现予发布。本报告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zw.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中卫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7268,传真0955-7067267;电子邮箱:zwssw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113]号)、《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16号)等文件精神,以不断提升水利工作依法执政、科学执政、从严执政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为目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就市水务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1、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协调指导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外设立了政务公开监督电话7067268,及时受理涉及政务公开投诉情况。
2、健全公开制度。完善了《中卫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中卫市水务局主动公开制度》、《中卫市水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中卫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运行机制。
3、加强政务“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提升公开保障能力。一是注册创建了“中卫市水务局”今日头条公众号,及时编写水务信息动态,提供了贴近群众的水利信息服务,截止目前,已发布市水务局重点业务工作信息38条。二是建立了水务局职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警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水利法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河长制推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信息,激发了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干好水利工作的热情和信心。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入“清廉中卫”“云端中卫”微信公众平台和市委组织部、安监局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微信公众号,使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学习,解读中央和区市党的新政策,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性、自律性和安全意识。
4、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坚持把加强政策解读作为取得社会理解支持、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推动政府有效施政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解读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一是推动政策解读落到实处。对贯彻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等及时进行解读。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归集和更新解读内容,有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答惑,传递权威信息。二是加强舆论回应,提升政府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舆情回应的相关要求,及时了解掌握重要涉水涉政社会舆情,快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通报。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对2016年编制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调整,及时将修改的清单报市编办审核。截止目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经在“中卫市法制网”公示。
2、推进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细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及时公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费用开支。由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分别在“中卫市财政网”和“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公开水务局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公开方案。在局内政务公开栏内按季度公开公示“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费用开支情况。
3、推进人事任免信息公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委组织部和局党组任职干部和调整岗位的工作人员按要求公示,提高人事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市水务局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按照基层单位推荐、局党组集体研究等流程,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票决通过,并形成正式文件,在党务公开栏内内部公示。
4、及时对外公开行政审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及时公开水资源税相关收税依据,收税范围、收税标准及水价改革情况。一是向市编办上报了行政审批流程图和行政审批依据等材料,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由市编办以正式文件下发我局。二是水资源税收税依据、收税标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物价局下发的文件标准执行,由税务部门按文件规定要求征收税费,并向被收税单位公开收税文件内容。三是依法审批,2018年在自治区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文件23件,公开水土保持审批文件5件。
5、围绕全市农村人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减灾
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生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工程建设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信用、工程质量、项目验收、审批、核准、备案、工程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公示。2018年,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及时公布了《中卫市沙坡头区第四排水沟水质提升工程》、《沙坡头区涩井沟石墩水段治理工程》等水利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建设内容及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6、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及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全市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在“中卫日报”公开,“河长制”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及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在自治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市水务局持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各类政务信息属性源头认定,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截止目前,已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80条,其中行政文件132件,各类水务信息148条。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今年,通过中国水利网、黄河网、宁夏水利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卫市人民政府网、中卫纪委监察局网、中卫新闻网等网站发布信息共计462条,其中:“中国水利网”发布信息82条;“黄河网”发布信息9条;“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5条 ;“宁夏水利网”发布信息38条;“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280条;“中卫纪委监察局网”发布信息8条;“中卫新闻网”发布信息40条。
2、通过报刊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中国水利报、黄河报、中卫日报等报刊发布信息共计68条,其中:“中国水利报”发布信息22条;“黄河报”发布信息2条;“中卫日报”发布信息44条。
3、通过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及时公示公开每月干部职工考勤统计、绩效考核结果、工资调资发放情况、干部考察公示、党员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干部任用、制发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4、通过其它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今日头条”手机终端软件公示局内动态、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信息共计38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投诉举报等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公开情况。今年,市水务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办理结果向市人大代表进行答复,办复率达到100%,办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公开情况。今年,市水务局共办理政协会议提案7件,办理结果向政协委员进行答复,办复率达到100%,办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局属各单位及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强,有些信息提供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涵盖面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过于简单;四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提升新媒体平台服务功能。依托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积极予以回应。
(二)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权责清单、行政审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财政预决算 等重点领域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不断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以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展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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