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60大庆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卫商经发〔2018〕190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领导讲话精神,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8〕1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中卫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卫商经发〔2018〕125号),现将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安全保障万无一失为目标,扎实开展商贸流通领域“百日安全”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加油站、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物流、二手车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抓好汛期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防范、重点隐患问题整改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营造安全祥和的大庆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餐饮住宿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部排查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停产、停业、关闭等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商场(超市)、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大型展销促销活动审批报备制度。
(三)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商场(超市)、餐饮、住宿行业的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四)抓好加油站安全检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管辖内各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五)抓好二手车及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安全检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二手车、报废汽车行业安全检查,督促二手车经营主体切实做好易燃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确保商贸领域安全。各分包领域领导及责任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自治区60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企业要严格对照“两个限期“和“一个不落”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安排人员,有效开展60大庆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在节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四)强化值班制度。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值班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带班,不流于形式,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
中卫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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