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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19-00035
文  号:
卫商发〔2019〕6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商务局2019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商务局2019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卫商发〔2019〕68号

局各科室:

现将《中卫市商务局2019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于你们,请对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商务局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商务局2019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根据区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特制定我局2019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方案,请各科室严格按照分工方案,落实好各分包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区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商务工作中心任务,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强化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责任分工

总负责人:陈贵贞

责任领导:何太军

牵头科室:流通贸易科

责任科室:办公室、流通贸易科、市场运行科、电子商务科、经济合作科、投资服务科

三、工作内容

责任事项1:负责餐饮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责任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主体责任情况,全面检查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停产、停业、关闭等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徐有志

责任科室:流通贸易科、电子商务科

责任人:周狮、陆惠远、门帆玲、徐超

责任事项2:负责住宿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责任内容:重点检查住宿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住宿行业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停业、关闭等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张卫洲

责任科室:投资服务科

责任人:贾希海、李智颖、刘欣

责任事项3: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责任内容: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是否畅通;防火卷帘下方巡查检查、设施维保、消控室值班等制度是否落实;员工是否熟悉本区域消防设施器材布局、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安全常识;是否按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责任领导:张卫洲

责任科室:经济技术合作科

责任人:王立、申新巍

责任事项4:负责特种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责任内容: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加油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不定期检查,同时,结合加油站年审工作对其进行督导检查。二手车及报废汽车拆解行业: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并正常运行。物流仓储行业: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保卫、应急值守等制度落实情况,库房商品储存、摆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专业部门、机构加强对制冷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排查涉氨制冷企业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其制冷系统(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取得相应的操作证等。

责任领导:何太军

责任科室:市场运行科

责任人:乔平、郭秀婷、王萍、李莉

责任事项5: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责任内容:配合机关事务局做好机关内部防火、用电、人身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徐有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李芳、章玲燕、鲍婷、李晓岚、黄莎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要切实按照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对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把分包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各分包领域内企业出现安全生产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务必跟踪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二)各科室每季度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文字或图表形式汇总上报流通贸易科。

(三)当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在接到事故报告或领导通知后,分管领域领导带领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查处理事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延误。

(四)流通贸易科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要求和会议精神,做好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隐患整改和上报等工作;指导、督促各科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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