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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19-00081
文  号:
卫商发〔2019〕10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中卫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中卫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商发〔2019〕109号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宁商便函〔2019〕29号)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安办发〔2019〕56号)文件要求,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方案印发于你们,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 1. 2019年中卫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商务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中卫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推进中卫“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商贸领域各企业同步开展。

四、组织机构

为了扎实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好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责任科室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商务局2019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卫商发〔2019〕68号)文件要求,抓好各分包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商贸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抓好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良好。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动员。召开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业态包保检查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沙坡头区商贸领域重点企业参加的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我局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二)掀起一次宣贯学习高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商贸企业要利用电子屏、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采取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制作警示教育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四)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4日上午由局组织工作人员在红太阳广场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大型商场、餐饮、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同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区域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商贸领域各企业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上要与市商务局工作同步,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活动实施方案,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认真抓好组织落实,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局各检查组将对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安排,商贸流通行业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十大专项”整治专题行。各企业要以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为主题,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组织力量进行自查。各检查组不定时的进行抽查,同时报送各业态企业 “十大专项”行动的具体情况,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多次对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企业拒不整改的报市安委会列入“黑名单”,安全隐患严重的业态企业要集中进行整治,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二)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从即日起到12月底,全市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各县(区)商务抓管部门要督促加油站开展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核查,全部“清零”,确保整改到位。

(三)开展专题整治活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要深入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察暗访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彻底,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活动期间事故警示教育、咨询日、应急演练和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创新思路、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思路,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注重实际、广泛宣传。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互通信息、及时总结。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切实做好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服务管理科)反馈活动信息。各检查组要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2019年6月25日前报送局商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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