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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21-00067
文  号:
卫商发〔2021〕4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29日
标  题:
关于召开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

卫商发〔2021〕42号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加油站油气回收运行机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市委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二)解读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

(三)防雷防静电知识讲座;

(四)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

(五)领导讲话;

(六)加油站开展现场应急演练。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7月30日下午15:00

会议地点:宁夏中卫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西侧)

三、参加人员

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143家,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宁夏卫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邀请单位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具体要求

1.县(区)加油站参会人员由县(区)商务部门负责通知,中石油、中石化、宝塔石化所有加油站由片区经理负责通知,邀请单位及沙坡头区加油站参会人员由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2.参会人员自带笔记本、笔,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请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普通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会场。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有区外出差旅居史的,须持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单或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

联系人:杨岩 郭秀婷  联系电话:0955-7068882


附件参会企业名单



中卫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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