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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19-00009
文  号:
卫商发〔2019〕1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2019年春节活畜储备肉投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2019年春节活畜储备肉投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商发〔2019〕14号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落实好2019年春节活畜储备肉投放工作,确保肉品投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肉类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8〕15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关于中卫市活畜储备肉投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贯彻执行。



中卫市商务局         

2019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中卫市活畜储备肉投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切实做好储备肉投放工作,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活畜储备肉投放调控市场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8〕1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投放工作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抓手作用,以普惠为基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民生,惠民利民。

二、投放工作安排

(一)投放肉品种类及数量

投放储备肉以牛、羊肉、大肉为主,投放数量控制在国家补贴资金额度范围以内,沙坡头区81万元,投放牛羊肉66万元,剩余15万元用于应对非洲猪瘟,保障猪肉市场消费。中宁县36万元与县政府投放120吨牛羊肉支持资金一并使用。海原县因生活习惯暂不安排投放任务。

(二)补贴标准

按照我市新鲜牛、羊肉低于市场零售价格4元/500g、新鲜猪肉价低于市场零售价格2元/500g进行补贴。

(三)投放时间

2019年1月25日-2月4日,集中投放11天

(四)投放区域及网点

投放网点重点选择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有投放实力及设施设备齐全的大型超市,经党组会议研究沙坡头区确定由新华百货、华润万家、德林超市、荣盛超市创业城店、荣盛超市开盛店、惠之家超市等5所大型超市,6个网点进行投放。中宁县投放网点由中宁县商务局自行确定。

(五)投放方式

采取定点投放的方式,由自治区商务厅确定的活畜承储企业来承担肉品的供应,并组织将储备肉配送到确定的投放点。确定的各投放网点按照市场供应量进行配送,每个投放点投放量采取定量销售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

(六)投放管理

一是为确保惠民利民政策,每人每次购买两种肉品总计不得超过5公斤;二是各投放网点尽可能聘请技术过硬的熟练工来分割肉品,避免不和谐因素发生,此外设置的肉品销售专柜要与大肉销售柜保持一定的距离;三是投放企业负责做好储备肉投放供应的具体工作,维护好定点投放的供应秩序,同时与承储企业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投放供应顺利进行;四是承担肉品供应的活畜承储企业要尽可能地保持价格的稳定,确保各投放网点在投放时段的销售价格保持一致;五是肉品投放过程中,超出补贴资金额度由投放企业自行承担。

三、投放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财政补贴的方式开展肉品投放工作。中宁县、沙坡头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承储及投放企业进行监督、指导,核查落实储备肉投放网点的数量、种类,确保这一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二)标示明确,落实责任

承担活畜储备肉投放的网点,设置储备肉销售专柜或专区,统一悬挂“自治区储备肉投放点”标识牌或条幅,并且要注明储备肉品种及当日价格,确保人员、责任、保障经费与储备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储备体系健全完善。

(三)严格补贴资金管理  

活畜储备肉供应企业及肉品投放企业,要建立好经销(购销)台账凭证,做好销售登记,建立好查验核拨补贴依据。严格按照实际投放数量情况,对承储企业在储备过程中,在规定标准内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四)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各投放网点要加强投放期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人员疏散与应急防范措施,防治出现踩踏等恶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消费者乘兴而来,安全而归。


相关链接图解《关于中卫市活畜储备肉投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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