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家政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印发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商通〔2017〕17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征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创新家庭服务业态和服务项目并形成一定服务能力的,根据项目投入资金和实际效果,一次性给予适当补助。
2.支持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具有开展全市家政培训的能力。
3.支持为家庭服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范围包括雇佣家庭服务员的消费者雇主及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费补助50%(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80元/人/年),补助部分由企业先行缴付,每年凭保单、劳动合同或用工合同等手续申报。
二、支持重点
1.符合上述支持领域的公益性、公共性、可操作性强的项目。
2.行业优势特色明显、发展基础好、影响力大、社会经济效益良好、带动性强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中卫市从事家庭服务业、取得营业执照、运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企业。
四、支持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予以拨付。
五、评审方式
邀请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公开评审确定。
六、申报时限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广泛发动,层层推荐基础上,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严格审核把关,并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企业项目申报资料报中卫市商务局流通贸易科。
七、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A4纸装订)。
1.中卫市家庭服务业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
2.中卫市家庭服务业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2)。
3.中卫市家庭服务业项目预算支出明细表(附件3)。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项目实施单位近1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企业资质、荣誉证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应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思路、主要任务、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资金安排、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及责任人、保障措施等。
各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八、申报程序
(一)申报公告
项目申报通知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组织工作
由各县(区)商务部门具体开展项目征集、初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和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3份向注册地县(区)商务部门申报。
(四)初审及上报
注册地商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包括电子版)报送至中卫市商务局。
(五)评审、公示
中卫市商务局对项目汇总审核,并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兼顾类型、注重绩效”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7068898
中卫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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