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商务局2022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卫党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商务局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卫商发〔2021〕73号)工作计划,为抓好2022年度普法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坚持法治与实践相融合,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商务系统各级干部、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任务目标
重点围绕商务领域法律法规,通过多渠道持续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商务干部和商务领域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商务依法治理,加强商务法治建设,营造有利于推动实现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机关干部,尤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争取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月中心组学习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加大干部理论学习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每月干部理论学习至少安排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确保机关干部首先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有能力指导商贸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整个普法工作过程。
责任领导:赵楠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学习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和阐释好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录用公务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确保公职人员具备遵守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带头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机关组织了“宪法”宣讲活动。
责任领导:赵楠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持续学习宣传《民法典》,围绕商务领域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突出存在的涉法问题,搜集制作简单、易懂、朴实的宣传资料、实际案例等,通过节假日、专项宣传活动日、下基层等方式和机会,多渠道灵活宣传《民法典》,提升商务领域干部职工及社会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法律,宣传法律、维护法律。
责任领导:赵楠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流通贸易科、市场运行科、电子商务科、
经济合作科、投资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四)学习领会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尤其突出学习宣传党章,确保党员干部始终把党章作为根本遵循,将党内法规、规定入脑入心,贯穿工作、生活始终,践行合格党员标准。充分利用每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时机,重点突出学习党内法规,巩固提升学习效果。
责任领导:赵楠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五)学习宣传商务领域行业法律、法规。重点针对实际工作中投诉、举报案件较多和有苗头性问题的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车拆解、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利用专项检查、解决消费纠纷、下企业、专项宣传日等时机,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和消费纠纷点,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和市场经营者守法意识。
责任领导:李存斌 赵楠 徐有志
责任科室:市场运行科、流通贸易科、电子商务科、经济合作科、投资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六)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整合资源,通过电子屏、广场咨询等多形式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干部群众宣传普及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引导干部群众正确理解民族宗教政策,正确辨识合法宗教和邪教的区别,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宗教政策法规知晓率,自觉遵守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树立文明新风尚,共话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责任领导:赵楠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市场运行科、流通贸易科、电子商务科、经济合作科、投资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借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培育、家庭美德培育、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开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贯穿到法治中卫建设中去,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责任领导:赵楠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开展对于社会综合治理、行业管理和法治中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认识,全力落实好普法宣传各项分解任务(重点节点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各科室主管业务同时对应科室普法责任条目,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任务落实实行科室长负责制,各科室长是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责任奖惩。将任务落实与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由局办公室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并记录存档。完成任务好的,科室、干部考核可优先评为优秀,并优先推荐各级各类先进工作者;对在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局干部会议上作出检查;造成重大失误,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或媒体上公开曝光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明确工作时限。在普法任务落实过程中,各科室要无条件及时完成办公室调度的各项工作和内容,各项分解任务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承担任务的科室要及时搜集、整理相关宣传资料,围绕重点合理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确保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工作中高质量落实。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结束后2日内,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组织资料报办公室存档。
(四)做好任务落实各项保障。办公室牵头做好普法任务落实的各项保障工作,对于普法宣传需要制作的条幅、宣传单(册)等,要及时协调好经费保障,确保任务按期高质量落实。
中卫市商务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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