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卫市市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比选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卫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2〕35号)、《中卫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卫政办发〔2022〕33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卫市支持扩大消费2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卫政办规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配送“最后一公里”政策措施,加快全市电商与快递物流统仓统配体系建设,结合巩固提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促消费工作实际,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对中卫市市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比选的通知》,各县区请于2022年9月28日前组织申报物流体系企业报送项目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发至360499365@qq.com邮箱,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的,一律不予接受),现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选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三、比选方式:采取邀请相关专家查看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进行陈述,综合打分排名第一的企业为本项目中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实地查看验收。
四、相关要求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参选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询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稿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提交比选资料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比选文件一并保存。
(4)比选单位或代理机构对参选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此次比选活动。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项目资料不完整的,将直接淘汰不得参加比选活动。请各县区商务部门按时参加项目评审。
中卫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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