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中卫市商务局
2、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执法证号 |
1 | 周 狮 | 男 | 30565620022 |
2 | 白云飞 | 男 | 30565620023 |
二、行政执法权限和依据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类。(执法依据详细见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卫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三、执法程序
1.行政许可类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2.行政处罚类
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移送。
3.行政检查类
准备——实施——结果处理——归档备案。
4.其他类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四、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卫市商务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中卫市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区商务厅申请行政复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55—7068880;电子邮箱zwswj7068880@163.com。
中卫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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