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要求,市商务局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开展了2020年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足职责抓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成立了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平安中卫建设、信访、非法集资、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半年听取了市商务局“七五”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齐头并进,有序推进。制定印发《市商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及“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市商务局20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修订完善了《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商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工作任务,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落实学法用法。组织全局干部,通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每周一干部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及干部职工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未取得执法证和换证的干部在法治教育进行学习,并组织4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确保在职干部持证执法。
(三)完善制度严执行。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原则,组织修订了《中卫市商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中卫市商务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对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的议事决策质量。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尊重党组成员的意见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自觉维护集体权威,形成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二是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三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通过政府网站、“三项制度公示平台”等线上线下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严格按照《中卫市政府审查管理办法》,对市商务局牵头与招商企业签订合同,在签约前邀请专业律师参与,并提交司法局进行审核,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五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自查自纠。对我局牵头报请市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主办科室严格按规定报请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对局内印发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办科室报请局内审议前,送局办公室(法制科)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请市司法局审查。
(四)严格执法抓落实。一是全面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2020年中卫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中卫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局领导干部深入商务领域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及成品油市场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现场促办、事中督办、事后查办的方法,及时督促整改。对全市61家危化企业储油罐、加油机、锅炉、防雷防静电、油品进行调试、检测,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督促立即做出整改,同时督促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正常运营。二是扎实开展了电气火灾专项检查。我局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对商贸企业开展电气火灾大检查工作,主要是对各商贸企业电气线路、设备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或配电箱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等进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已对市本级商超、酒店、宾馆、加油站、餐饮等124家企业进行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21家企业下达了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指令书,现均已整改完毕,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式健康快速稳定发展。三是对照“全覆盖,一个不落”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卫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按照局机关科室分工,分成加油站、商超、住宿、餐饮四个行业包保小组,对行业安全责任进行包保,建立上对下包,下对上保责任机制,确保“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形成经常抓、抓经常的局面。同时,多措并举,督促、指导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定期研究决策工作制度,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五)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商务领域等法律法规,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卫市落实开展治理招商引资投资政策“堵点”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工业园区对辖区内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区)出台的相关招商引资措施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招商引资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主动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协调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切实发挥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及时听取企业项目引进、落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及县(区)、工业园区、部门项目服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一时研究解决不了的问题,报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三是制定印发了《中卫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度》和《中卫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回访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协调,营造一流服务环境,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四是梳理汇总了国家、自治区、市本级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形成了《中卫市招商引资政策汇编》,切实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最大释放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发展。五是实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由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直接采用商务部门审核结果,便可对企业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让企业“只跑一次”,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材料,缩短了备案时限,降低了企业成本。目前,全市累计备案外贸企业545家,2020年新增备案企业20家。
(六)严格落实行政备案事项。一是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进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政府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等事项,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与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相违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需要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文件,按程序报市司法局审查。局内印发的文件报局办公室(法制科)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不得签署公布。三是利用市政府网站和微信平台,对有关安全生产、加油站设立等需备案事项、依据、提交材料等进行公开公示,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提高安全许可、审查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企业,进一步拓宽了公众对依法行政流程的认识渠道。
(七)深入推进主题法治教育。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与行政检查、行政备案等行政执法权力相结合,采取普法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对《对外贸易法》、《外资企业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及讲解。举办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展板、标语、发放小饰品、宣传单、知识手册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宣传,增强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二是持续推进普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节假日和专项活动日等时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广泛结合业务科室开展宣传普法工作,利用商场、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知识普及2次,使法治宣传教育得到了深化,丰富了活动载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局分管领导走进直播间,录制了《与法同行》电视访谈和《以案释法》广播访谈节目,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的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教育作用。结合业务工作筛选建立二手车整治、外商投资、食品安全等方面重点典型案例库。学习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推动商贸流通领域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四是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制度,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卫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八)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做好事前公示。认真梳理,完成了本部门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及职能相关信息、行政检查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自由裁量权公示目录、行政监督方式公示目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行政执法权限目录、行政执法依据等内容的公示工作。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当场填写行政检查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企业签字确认,做到执法过程透明化、公正化。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在中卫市法治政府网定期公开行政执法文书,全面公示行政检查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执法工作学思践悟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存在对个别法规掌握不准等问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到位。虽然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总体是好的,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配备不全,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三)相关工作人员匮乏。由于受编制体制小,工作头绪多等因素限制,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治等工作人力投入难以保证,工作的覆盖面、深入度不足,影响工作效果。
三、2021年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增强学法用法意识。一是增强党员干部学法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法治宣讲等学习活动,进行法律法规考试及专题研讨会学习,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二是系统开展业务工作知识培训。充分掌握安全生产、二手车、加油站、外经贸等重点领域备案工作流程,让干部职工形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意识,切实提升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工作实践中。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照“一把手负责”的原则,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指导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三是广泛向企业普及宣传国家、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于一些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要及时掌握,认真贯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商贸,定期召开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门会、加油站年审工作会等会议,严格市场准入,认真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登记造册,未取得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全力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商务监管方式,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和商贸流通工作顺利开展。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更新调整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统计和报送工作。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责任,结合“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利用各大商场、广场、酒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意义。充分利用“12348宁夏法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推进以案释法。加强对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情况的督导,推动建立以案释法工作运行机制,结合业务工作筛选建立二手车整治、外商投资、食品安全等方面重点典型案例库。通过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等普法形式,向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机制。
(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制度,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改革要求,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政企互联互通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服务,共同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中卫市商务局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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