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卫商发〔2019〕147号马建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商务发展促进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19〕2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大力支持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
一、进展情况
(一)开展家政服务员培训工作。2019年,自治区商务厅共下达我市家政培训项目资金33.6万元,按照每培训1人补助1200元标准,共培训家政服务员280名。将家政培训与助力精准扶贫相结合,家政服务员培训任务全部分配海原县贫困村。目前,海原县商务部门已与宁夏军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合同,计划开设5-6个培训班,重点针对建档立卡户,开展家政培训工作。
(二)成立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目前,我市共有家政企业134家。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家政服务企业整体发展水平,扩大家庭服务范围及服务质量,规范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发展,由我市辖区内的73家家政服务企业与62位个人发起,市商务局和市民政局指导成立中卫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调解服务纠纷、组织岗前培训等,引导广大家政服务企业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发展,营造竟争有序、服务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开展家政评星定级工作。2019年3月5至8日,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及行业评定标准,聘请宁夏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对我市管辖的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申请评星定级的22家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入户实地考查与现场考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最终评出18家星级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为获星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荣誉奖牌和支持发展资金54万元,其中,获得四星级的9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三星级的9家,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近期,将委托中卫市家政行业协会开展2019年度家政员星级评定活动。评定为三星级家政员的,当年给予600元奖励;认定为四星级家政员的,当年给予1000元奖励;认定为五星级家政员的,当年给予1500元奖励;认定为金牌级家政员的,当年给予3000元奖励。引导家政服务员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更好服务社会。
(四)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家政行业现状,大力提倡家政企业开展员工制经营模式,督促我市家政公司与从业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引导企业使用规范的《家政服务合同文本》,家政企业与家庭服务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并指导中卫市家政行业协会制定家政服务质量“中卫标准体系”,规范行业服务,有效促进我市家政行业规范化运行。目前,我市家政企业从业人员达270人次,辐射全市47个社区,购买商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达150人次。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全面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历年来,商务部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共2400名,通过家政行业协会实训基地提升培训250人次,培训时长360小时。下一步,我们将借助家政行业协会服务平台培育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争取全市家政服务人员人人持证上岗。
二、存在不足
(一)家庭服务业供给能力不足。家庭服务业服务人才不足,标准化水平偏低,供给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消费结构升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劳动者从事家庭服务的意愿不强,居民家庭对家庭服务安全性、便利性和高质量的要求难以得到满足。
(二)从业机构规模普遍偏小。我市家庭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具有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三)服务范围亟待拓展。我市家庭服务企业主要集中在家政服务领域,养老服务仍然未能得到充分发展,与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趋势不相适应,从事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等专业化家庭服务企业数量较少,基本未形成规模。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人才培养,推进行业职业化。充分发挥中卫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职能,将服务业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认真做好家庭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从业人员的培养,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本领,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把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纳入家政服务行业,在全行业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行业规范和制度体系,推进行业标准化。认真研究制订《中卫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出台家政服务质量“中卫标准体系”和家庭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家庭服务业行业规范和各类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公开透明、标准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不断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用工,拟订行业自律和服务公约,制定出台家庭服务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服务质量评定,加强对家庭服务市场的日常监管,规范家庭服务市场;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企业,要按照《中卫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培养和强化诚信意识,逐步建立完善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强化行业诚信建设。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企业形象,推进行业品牌化。根据《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员评星定级活动。认真研究把握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律,坚持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按照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家庭服务企业标准,实施家政服务业品牌化战略发展。企业要积极从“硬件、软件”上分别下功夫,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以实力塑造企业品牌,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全新的营销方式进行企业品牌的推广,积极探索家庭服务业网络化建设。
中卫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中卫市商务局 流通贸易科 周狮
联系电话:706888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