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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19-00119
文  号:
卫商发〔2019〕18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标  题:
关于对宁夏中卫市宁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进行二手车市场备案的批复

关于对宁夏中卫市宁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进行二手车市场备案的批复

卫商发〔2019〕184号

宁夏中卫市宁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为加强二手车市场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登记准入条件,结合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体制改革,依据商务部《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市商务局第7次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在宁夏中卫宁北长兴汽车城4#楼建设宁夏中卫市宁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2日,我局组织了市交通警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局联合对宁夏中卫市宁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经本次验收:该市场达到了行业建设验收标准,符合经营条件。经市商务局第20次党组会决定,现准予备案。另外,我局将对二手车交易市场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依法纳税,确保二手车经销企业必须入场经营。杜绝场外开票、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备案资质。



中卫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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