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批准结果信息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8/2019-00176
文  号:
卫商发〔2019〕21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2月11日
标  题:
关于海原县甘盐池加油站建设项目延期的批复

关于海原县甘盐池加油站建设项目延期的批复

卫商发〔2019〕212号

海原县商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中卫市海原县甘盐池加油站建设项目批复延期的申请》(海工信商务发〔2019〕58号)已收悉。我局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原县甘盐池加油站建设项目延期一年。

二、请你局督促该企业凭此文件立即做好加油站建设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办好土地、规划、建设、环保、质监、安监、公安消防等相关手续。

三、如在2020年内该项目仍未实施,我局将取消该项目建设资质。

特此批复!



中卫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