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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23-00018
文  号:
卫商审字〔2023〕1号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标  题:
中卫市商务局关于中石油宁夏中卫销售分公司海原县海城加油加气站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批复

中卫市商务局关于中石油宁夏中卫销售分公司海原县海城加油加气站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批复

卫商审字〔2023〕1号

海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核发中石油海原海城加油加气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局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中石油宁夏中卫销售分公司海原海城加油加气站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同意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销售分公司海原海城加油加气站;

(二)经营地址:海原县北坪梁海同公路以西;

(三)法定代表人:于彬

(四)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

(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码:64050612023。

请你局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批复。

中卫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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