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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24-00049
文  号:
卫商函〔2024〕1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标  题:
关于同意宁夏宝庆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仁加油加气站变更企业名称 及法人的批复

关于同意宁夏宝庆天然气有限公司 兴仁加油加气站变更企业名称 及法人的批复

卫商函〔2024〕17号

宁夏宝庆天然气有限公司兴仁加油加气站:

你单位《关于宁夏宝庆天然气有限公司兴仁加油加气站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名称及法人的请示》收悉。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54号),经审核,同意你局申请。

原名称“宁夏宝庆天然气有限公司兴仁加油加气站”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石油分公司兴仁西加油加气站”,原法人“张桂凌”变更为“苏新波”。

特此批复。


附件:加油站变更情况登记表



中卫市商务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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