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原县建军加油站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卫商函〔2024〕61号海原县建军加油站:
你单位《关于变更海原县建军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收悉。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54号),经审核,同意你局申请。
原法人“徐之强”变更为“钱朋朋”。
特此批复。
附件:加油站变更情况登记表
中卫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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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建军加油站:
你单位《关于变更海原县建军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收悉。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54号),经审核,同意你局申请。
原法人“徐之强”变更为“钱朋朋”。
特此批复。
附件:加油站变更情况登记表
中卫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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