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卫市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卫统发[2018]13号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沙坡头区发改局及“四上”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厅字[2017]37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文件通知,按照自治区咸辉主席提出的“尽快在全区范围内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的工作要求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的函》(宁统函[2018]1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方式
培训以集中授课方式进行。
(二)培训内容
1、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文件和要求;
2、《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
3、相关统计专业方法、制度等。
二、培训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在中卫一中科技报告厅举行。
三、参加人员
(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沙坡头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二)沙坡头区“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三)市统计局及沙坡头区发改局全体干部职工。
四、培训要求
(一)各参训单位按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并务必于4月23日上午10: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至市统计局。
(二)请各专业负责落实本专业、本辖区的参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中卫市统计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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