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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4/2020-0001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2月27日
标  题:
中卫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报告

中卫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中共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法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法办发[2019]4号)等文件要求,围绕统计部门职能,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和程序,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设立一名法治专干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2019年,借助机构改革之机,我局单独设立“执法监督科(社会统计科)”,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全市新增国家统计执法资格人员2名,截止目前,全市具有国家统计执法资格人员共计8人。

(二)加强依法治统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普查、统计调查等重点工作,把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2、实行《中卫市统计调查对象事务告知书》,向新纳规企业告知法定义务、法定权利和法律责任,2019年共下发《中卫市统计调查对象事务告知书》42份,切实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坚持逢会必讲、以会代培,利用各专业年报会、各类普查业务会等,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培训超15场次,参训人数达1300人次,切实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共分发宣传手册1000册,张贴横幅3条;8月份,借助“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广场文艺演出,为全市群众表演诗歌朗诵《统计颂》,持续夯实全社会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尊重统计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开展创卫进社区机会,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香山社区幸福家园、中博观河大院、香山一品等小区,向周边商户、小区住户发放统计读本、扫黑除恶宣传彩页200余份。积极倡导群众了解统计、参与统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扩大统计法宣传阵地和宣传效果,形成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019年5-7月,全市围绕县(区)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及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和有关原始凭证等情况,集中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总结归纳县(区)统计局统计队伍不稳定、企业统计台账设置和统计档案资料保管不规范、报表审签制度落实不到位、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10条问题,及时印发《关于全市2019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情况的通报》予以反馈,要求各县(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问题通报,主动对照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持之以恒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市于9—10月集中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自查、抽查、限期整改和处理四个阶段,采取“双随机”的检查办法,抽调县(区)持有统计执法证的统计人员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抽取的5个市直单位和30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了一些部门和企业统计违纪违法现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工作

1、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星级单位评定管理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统计站统计星级评选办法》要求,通过对乡镇统计站、“四上”单位评星定级,全市统计双基建设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乡镇、企业统计机构、队伍、业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19年,全市验收认定四星级诚信企业7家、四星级统计站2家,推荐区局验收认定五星级诚信企业3家、五星级统计站8家。

2、建立更新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在2018年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更新工作,一人一册,分类保管,建立了市、县、乡镇、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统计从业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截止目前,市局管理维护统计人员诚信档案452册,未发现有统计失信人员。

二、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队伍基础薄弱。目前我局虽有5人顺利通过国家执法证资格考试,但实际具备执法资格的人数仅3人,无法完全实现“双随机”执法,且综合科兼挂法制科,缺乏独立的执法机构和专职执法人员;新形势下,执法检查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和专业化,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的业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计执法业务性较强,统计执法人员多为各专业人员兼职,执法任务与统计报表任务相冲突,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

(二)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少数单位领导,特别是个人企业法人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人员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统计法制宣传绝大部分依赖于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宣传的面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宽,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一要高标准、高起点地培养一支勤奋刻苦、责任心强,能打持久战的高素质的统计队伍。不仅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培训,更要重视业务人员的统计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尤其是先进统计方法和统计分析方法。二要紧扣服务目标,大力提高分析应用水平。提高统计服务水平,高质量满足各方要求,提供新、广、精的统计信息。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入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融入到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中。二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紧紧扣住《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等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统计活动中各个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以及贯彻落实《统计法》的自觉性。三要密切配合,积极营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溶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 ,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中卫市统计局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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