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补充通知
卫统发〔2021〕7号各县(区)统计局,沙坡头区“四上”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夯实企业统计基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现就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举办培训班
针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召开培训班。传达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安排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按专业分工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牵头领导:陈淑兰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
落实单位:各县(区)统计局,局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
此次培训由市局各专业统一制作培训课件,两县自行开展培训,沙坡头区“四上”专业培训工作由市局负责,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开展全面核查
由市局牵头推进、县(区)统计局负责落实、“四上”企业协同配合完成“拉网式”核查工作,力求全面摸清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等企业数据质量情况。
1.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核查企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法人单位或经过批准在库的产业活动单位,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所属行业划分和主要产品填报是否准确;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应交增值税、电力消费量、煤炭消费量、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是否正确;统计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及其他涉及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陈淑兰
责任单位:工业能源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落实单位:各县(区)统计局
责任人:武慧琴、田进虎、沙旭虹、李永梅、李银萍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
2.针对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核查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投资项目入库标准,当前项目建设情况如何,所属行业划分是否准确;本年完成投资额等指标口径、取数方法是否正确;统计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及其他涉及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方振荣
责任单位:投资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落实单位:各县(区)统计局
责任人:武勇、武慧琴、田进虎、马茹军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
3.针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主要核查企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法人单位,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所属行业划分是否准确;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是否正确;统计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及其他涉及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方振荣
责任单位:投资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落实单位:各县(区)统计局
责任人:武慧琴、田进虎、赵琰、李银萍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
4.针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核查企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法人单位或经过批准在库的产业活动单位,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所属行业划分是否准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是否正确;统计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及其他涉及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方振荣
责任单位:投资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落实单位:各县(区)统计局
责任人:武慧琴、田进虎、魏艺、李银萍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
5.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主要核查企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法人单位或经过批准在库的产业活动单位,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所属行业划分是否准确;商品房销售面积、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是否正确;统计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及其他涉及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方振荣
责任单位:投资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落实单位:各县(区)统计局
责任人:武慧琴、田进虎、马茹军、李银萍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
6.针对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主要核查企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法人单位或经过批准在库的产业活动单位,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所属行业划分是否准确;建筑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是否正确;统计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及其他涉及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方振荣
责任单位:投资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落实单位:各县(区)统计局
责任人:武慧琴、田进虎、秦开华、李银萍
完成时间:2021年7月底
(三)整改总结
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统计局、局各专业科室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及时梳理核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于8月10日前形成核查报告报送至市局执法监督科。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统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突出的工作效率认真做好数据质量全面核查工作,不断增强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二)严控质量标准,扎实开展核查。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要把“依法依规、科学严谨、精准高效”总要求贯穿核查工作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办事,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负责人报告。
(三)针对问题线索,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统计局要督促企业依据统计法律法规,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未建立统计台账、数据填报依据不全的抓紧建立台账、收集整理填报依据;对数据不实的进行修正,据实上报统计数据;构成统计违法行为的,转交执法机构进行处理。
附件:1.沙坡头区“四上”企业培训时间安排
中卫市统计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