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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4/2021-00117
文  号:
卫统发〔2021〕1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标  题:
中卫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的通知

卫统发〔2021〕14号

沙坡头区“四上”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压紧压实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责任,不断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

沙坡头区“四上”企业。

二、承诺内容和方式

企业以诚信统计承诺书(见附件1)的书面形式公开作出承诺,每年承诺一次。请各企业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承诺书报送市局各相关科室(中心)。

三、工作要求

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是推进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企业申请统计诚信单位的必备条件。各统计调查单位要准确、完整、及时填报《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不得编造虚假信息。

联系人:李永梅          联系电话:0955-7068673


附件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



中卫市统计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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