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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4/2021-0016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标  题:
中卫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卫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严格落实市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抓年度重点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有序谋划统计法治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针对我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普法组织机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根据统计法治建设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中卫市统计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全面部署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加强法治教育,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继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再深化、再落实,今年来,利用干部理论学习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廉政警示周教育、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25不断增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统计法治素养。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纪念日、“12.4”宪法宣传周及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律法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下基层调研、数据核查、专业工作布置会、培训会,面对面向相关部门、企业、投资项目负责人、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截至目前牵头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法治培训13场,培训统计从业人员千余人次,有效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

(三)坚持夯实基础,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一是强化法律告知事项继续实行《中卫市统计局统计调查对象事务告知书》,以法律形式向新纳规企业告知法定义务、法定权力和法律责任,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二是持续推进“下基层”工作。各专业严格按照每月不少于2次的下基层工作要求,进一步到企业、乡镇开展基础工作业务指导,认真填写《中卫市统计局干部职工下基层工作台账》,切实保障源头基层工作质量,深入企业指导工作、核查数据。三是建立更新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2020年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2021年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更新工作,一人一册,分类保管,对统计从业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

(四)强化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开展常态化基层基础检查工作。各专业深入企业一线了解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日常工作配合度不高,人员变动频繁、基础工作薄弱、数据质量存在隐患企业进行重点指导,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开展全面数据质量核查。对月度、季度、年度报表中数据异常单位采取实地核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了对各基层统计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截至目前专业人员深入企业指导工作、核查数据198,占全市四上企业45.6%三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市统计局集中6-9月组织开展“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自查、抽查、限期整改和处理四个阶段,抽取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共计36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查阅基础设施、对比检查数据和上报数据等方式,针对部分企业统计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4家,有效遏制了一些部门和企业统计违纪违法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但是距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深;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还存在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主动联系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和基层报表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工作,尤其对新更换的统计人员及时进行“一对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以促其尽快熟悉并胜任统计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基层统计人员规范整理原始凭证,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并定期不定期下到企业对部分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进行抽查和指导,对台账登记不规范或不完善的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证基层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有充分的来源依据。

(二)严把监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工作任务,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表的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应统尽统、真实准确。并以统计执法大检查为契机,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法,以查促改,切实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统计单位的依法统计意识,规范基层统计行为,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三)全力提升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一是筛选全市各县(区)统计局满足统计执法证考试资格人员,协调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二是对市局持证人员和专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为下一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足准备。



中卫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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