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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4/2025-0000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标  题:
中卫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卫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一是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走向深入,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执法案件处理等情况。二是坚持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全局工作始终,研究制定《中卫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中卫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卫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四是坚持把普法责任制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主要领导亲抓统筹部署,分管领导严抓具体落实,各科室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二)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法治之基。一是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干部理论学习会,坚持每月学法不少于1次,2024年全局组织学习30余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筑牢统计法律法规底线,提高干部职工懂法遵法守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在市委第42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78次、第97次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入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数字关、政绩观”,更好运用统计思维把握经济规律、推动经济发展、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4次(扩大)学习会议邀请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秀梅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专题讲座,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切实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担当。三是坚持“送法”服务不停歇。助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班”上专题辅导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效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和底线思维意识。积极“送法”进机关,受邀在中卫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第11次专题学习会上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推动中卫市直机关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市直机关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四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邀请市司法局开展“点单式”执法专题培训班,组织市、县(区)统计局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培训,法治学习形式不断丰富、内容持续深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敢于担当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统计执法岗位上,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目前市统计局具有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人员10人。

(三)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之光。一是抓好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有利时机,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2000余份,现场解读有关内容,有效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确保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积极配合统计工作。二是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宣传。将统计法治宣传与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创新统计普法形式,发挥“中卫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三是坚持落实“逢会必讲法”。坚持专业培训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各类业务培训会等载体,以统计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今年以来,举办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7场次,培训统计人员500余人次。

(四)强化统计监督,突出法治之重。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检查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将检查方案和检查名单、执法检查结果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二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围绕相关专业重点指标、入库真实性等情况,持续扩大统计执法检查覆盖面,实现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重点内容全覆盖,对32家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12家统计调查单位和违法开展统计调查项目的1家统计调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全面推进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入库退库核查和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将数据质量核查贯穿全年、贯穿报表始终、贯穿事中事后,重点核查统计调查单位上报数据与原始凭证是否一致、是否建立统计台账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统计调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有效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五)推进依法行政,彰显法治之为。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2024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利用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卫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推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信息,定期发布统计年鉴和统计数据,让社会公众通过信息平台能够及时全面了解统计工作以及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推动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7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7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对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五是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中卫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确保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充分发挥负责人在庭审中的关键作用,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全方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根基。

(六)强化基层基础,巩固法治之石。一是扎实开展云平台试点工作。积极组织统计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开展统计云平台试点工作,全面掌握新系统操作技能,向统计调查单位详细介绍试点内容,按照时间节点通知统计调查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在数据上报期间对数据进行随报随审,高质量做好统计云平台试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电子统计台账。积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应用工作,邀请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负责人、《宁夏企业电子台账系统》开发企业负责人来卫开展电子统计台账培训。积极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指导企业规范整理会计账等原始凭证资料,要求企业严格依据原始凭证先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再上报报表,坚决做到数出有据。三是持续强化统计诚信建设。严格开展2024年度全市统计星级单位评定管理工作,规范对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等管理,认定14家企业为“四星级统计诚信单位”,与125家企业签订《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持续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四是严格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类型、审批原则、申报事项和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非法统计调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现行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规范,重点查找是否违规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等情况,有效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待加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内容上有较大的更新和扩展,包括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多个方面,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宣传学习。二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工作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掌握不深,依法统计意识和支持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政策法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发展。

(二)加强法治宣传,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生态。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统计法治宣传。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等有利时机,针对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三)强化统计监督,充分发挥法治“利剑”作用。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以高质量统计法治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加强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实现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全面化、执法检查专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全面提高执法骨干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中卫市统计局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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